实验室仪器设备的计划、采购、验收、管理、使用、借用、维护和报废等工作按照学院相关规定执行,为做好我系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工作,结合我系实际拟定本管理规定。
1、实验室采用仪器设备专人管理,建立固定资产账,并做到账、物及固定资产号相符;仪器设备要逐台建立技术档案,要有使用,维修记录;定期对仪器设备的性能、指标进行校验和标定,对精度和性能降低的要及时进行修复,并做好记录,装入技术档案。
2、实验员要按照仪器设备的不同性能与要求分别做好防火、防潮、防尘、防热、防冻、防震、防爆、防腐、防盗等工作,并经常检查,防止损坏和丢失。
3、使用仪器前应该检查仪器的是否正常。仪器发生故障时,应立即查清原因,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使用,严禁仪器带病运转。
4、仪器使用完之后,应将各部件恢复到所要求的位置,及时做好清理工作,盖好防尘罩。并认真填写仪器使用记录,详细记录仪器的工作状况,使用人等。
5、仪器设备在完成教学、科研任务的同时,要开展校内、校际和跨部门的咨询、培训、分析测试等协作服务工作,努力提高仪器设备的使用率。
6、仪器设备一般不准拆改和分解使用,确因功能开发,改造升级或研制新产品需拆改和分解时,应报相关领导审批。
7、仪器的附属设备应妥善安放,并经常进行安全检查,加强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。如电子仪器应定期通电运行,转动仪器要定期上油,精密仪器要注意防潮、防晒、防尘等。
8、仪器的使用和管理人员要不断学习,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,弄懂仪器的工作原理,熟练掌握操作技能。在使用中不断积累经验,能准确判断仪器的工作状况,找出存在的问题,并能进行简单的维修。
9、在使用中如发现问题或损坏东西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,不得自行修理或继续使用。使用完毕,将仪器恢复原状。
10、要记录仪器设备的使用情况,包括师生实验的人次、时间记录及完成的科研成果登记。
11、对仪器设备的使用,要定人,定物,实行岗位责任制。对主要仪器设备,要制定操作规程和使用方法,指定于实验室的明显部位,并选派业务能力较强的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管理和指导使用,对不遵守操作规章者,管理人员有权制止其使用。
12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使用机器设备,产生故障时应注明故障原因,违规操作或主观造成损坏的,依照《河南城建学院关于学生损坏实验仪器设备赔偿的管理规定》之有关规定上报实践教学科处理。
13、仪器设备借出时,应报相关领导审批,办理相关借出手续,借出造成损坏的,根据损坏情况酌情赔偿。
14、实验室负责实验设备的维护修理工作,并建立维修记录,做到定期维护、及时修理,保证仪器设备干净整洁、状态良好。
15、仪器设备发生故障或损坏,需要进行修理的,报相关领导审批后进行修理。